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东府〔2023〕13号)、《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府办〔2023〕19号)等文件规定,为进一步完善我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在校学生助学补助制度,切实保障我市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子女受教育的权利,结合当前实际,我局修订了《东莞市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在校学生助学补助实施方案》,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于2023年10月17日截止,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1.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jyjzzb@dg.gov.cn
2.通过信函邮寄至:东莞市东城街道八一路1号东莞市机关二号大院东莞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邮编:523125。
请在电子邮件主题、信函信封注明“东莞市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在校学生助学补助实施方案公开征求意见”。
东莞市教育局
2023年10月10日
附件:东莞市低保家庭和低保边缘家庭在校学生助学补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