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解决我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问题,进一步完善我市义务教育阶段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入读公办学校招生管理,我局根据有关政策要求,结合在政策实施过程中收到的有关意见和建议,草拟了《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附件1)和《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入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方案(征求意见稿)》(附件2),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截至2023年4月5日,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1.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jyjjxk02@dg.gov.cn;
2.通过信函邮寄至:东莞市东城街道八一路1号东莞市机关二号大院基础教育与信息化科,邮编523125。
请在电子邮件主题、信函信封注明“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政策公开征求意见”。
附件1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向公众征求意见0327).doc
附件2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入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方案(向公众征求意见0327).doc
东莞市教育局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