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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3年东莞市“最美教师”推选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启航家教网 日期:2023/07/15

  各在莞高校,市委党校,各园区、镇(街)教育管理中心,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幼儿园),市人社局、市文广旅体局、市机关事务局、市民政局、市妇联、市残联等部门下属学校(教育机构):


  现将《2023年东莞市“最美教师”推选活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教育局东莞市精神文明建设


  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5月8日


  2023年东莞市“最美教师”


  推选活动工作方案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推进东莞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之年。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持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推动东莞奋力打造“品质教育”,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东莞市教育局与东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决定联合开展2023年东莞市“最美教师”推选活动。为做好相关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发展和教师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市第十五次党代会决策部署,大力宣传广大教师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高尚情操和责任担当,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营造浓厚的尊师重教社会氛围,激发全体教师坚守培根铸魂初心使命,提升教书育人本领,争做“四有好老师”,做好“四个引路人”,努力打造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的“莞邑良师”队伍,推动东莞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主办单位


  东莞市教育局


  东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三、“最美教师”推选数量


  全市共推选10名东莞市“最美教师”。


  四、活动时间


  2023年5月至9月。


  五、推荐原则


  (一)坚持实事求是。要严把标准、认真审核、从优推荐。推荐人选的事迹一定要具有真实性、典型性、代表性,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现象,做到事迹过硬、可亲可信、可学可鉴。


  (二)突出时代主题。要注重推荐在助力疫情防控、助推教育扶贫、推动思政教育、实施“五育并举”、打造东莞“品质教育”等方面具有突出贡献的先进典型,确保推选出的教师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在全社会有较强的示范效应。


  (三)注重基层一线。要侧重长期潜心育人、默默奉献、扎根基层、深耕教育教学岗位的教师,要向奋战在教育一线的教师倾斜,确保推荐人选具有广泛的群众性,切实扩大推选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四)确保公平公开。要广泛宣传动员,吸引广大师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营造浓厚活动氛围。推选过程要公开透明,兼顾专家评价及公众投票,全程接受监督。


  六、推荐范围


  (一)东莞市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普通中小学、中职学校、特殊学校、专门学校、技工院校、高校和党校)和教育机构具有教师资格(从业资格)并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的教师。


  (二)曾获得东莞市“最美教师”者不再列入本次推选范围。


  七、推荐标准


  1.爱党爱国,政治坚定。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学生坚定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信念。


  2.品行端正,师德高尚。热爱教育事业,率先垂范、言传身教,充分展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良好精神风貌;关心学生健康成长,积极推动“五育并举”,引导和帮助学生“扣好人生第一扣子”。


  3.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坚守岗位、矢志讲台、甘于奉献、勤奋肯干,长期奋战在教育教学一线且业绩突出。近3年曾获得校级或以上荣誉。


  4.勤学善教,勇于创新。学识渊博,刻苦钻研,严谨笃学,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人文修养;善于创新教育教学方法,善用学生喜闻乐见的教育教学方式,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效果,深受学生喜爱。


  5.2023年“最美教师”选拔重点包括:


  (1)坚持立德树人,具有深厚教育情怀,打造特色鲜明、学生欢迎的课堂,与时俱进、业绩突出的优秀教师;


  (2)率先垂范、奋勇担当,积极主动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在教育教学改革攻坚、推动家校社协同育人、维护学生健康安全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优秀骨干教师;


  (3)职业教育方面有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中职、技工与高职);


  (4)助力乡村振兴,在边疆和艰苦边远地区建功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支教教师;


  (5)关爱学生,致力于家庭困难学生、学习困难学生、特殊家庭学生、严重心理问题学生、严重不良行为学生、残疾学生等教育,取得良好成效的优秀教师;


  (6)致力于攻坚克难,在教育教学、人才培养、教育科研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优秀教师;


  (7)长期从事一线教育教学工作,安教乐教善教,无私奉献、默默耕耘,在平凡岗位上做出不平凡业绩的优秀教师;


  (8)其他具有先进典型事迹、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


  八、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5月上旬)。市教育局协调各媒体平台、全市教育系统各大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对本次活动进行大力宣传。各园区、镇(街)教育管理中心、各有关主管部门、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机构)要充分认识本次推选活动的重要意义,把推选活动作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载体,精心组织策划,充分利用本地本校宣传媒介,开辟活动专栏,公布推荐途径,让师生和家长充分表达意见,积极营造推荐“最美”、学习“最美”、争做“最美”的舆论氛围,引导广大教师见贤思齐、创先争优。


  (二)逐级推荐(5月)。各在莞高校、园区、镇(街)教育管理中心、市直属学校要对照推荐标准,经逐级推荐、复查审核、社会公示等程序,择优推荐具有典型代表性、故事性、事迹突出的优秀教师。各园区、镇(街)推荐“最美教师”候选人3人(候选人须为不同学段,其中至少1人为民办学校教师),各在莞高校、市委党校、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各推荐“最美教师”候选人1人,市人社局、市文广旅体局、市机关事务局、市妇联、市残联等部门各推荐“最美教师”候选人1人。市教育局将在全市开展“最美教师”故事征集,向社会各界征集我市最美教师的教育故事,并从中择优确定推荐“最美教师”人选1-2人(如与各单位推荐人选一致,则将其作为评选环节的重要参考)。


  1.学校推荐。各校要广泛发动教职工、学生和家长,深入开展寻找身边“最美教师”故事。


  (1)学校发出最美教师故事征集令,请广大校友、家长撰写“校友眼中的最美教师故事”“家长眼中的最美教师故事”,投稿到学校指定邮箱,并由学校组织进行筛选。(2)学校以级组(或科组、专业部)为单位,组织老师讲述自己眼中的最美教师故事,再推荐出该级组(或科组、专业部)当中的最美教师人选。高中阶段及以上学校也可根据实际组织学生开展“讲述学生眼中的最美教师故事”活动,由学生推荐最美教师人选。(3)学校根据征集故事情况和推荐情况,召开全校教职工大会,由各级组(或科组、专业部)讲述本级组推荐的最美教师故事,以及安排人员讲述校友、家长眼中的最美教师故事,可通过文字、图片和视频展示被推荐人的教育教学经历及感人故事。然后,通过投票方式确定本校最具真实性、典型性、代表性的“最美教师”拟推荐人选候选人,由学校组织对候选人资格条件进行审核,提交学校党组织会议或行政会议讨论后确定推荐人选参加上一层级“最美教师”的推选活动。各在莞高校、市委党校、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推荐的人选于5月22日前报送市教育局,其他各级各类学校推荐的人选应于5月22日前报送所属园区、镇(街)教育管理中心或市直部门。


  2.园区、镇(街)教育管理中心和市直有关单位推荐。各园区、镇(街)教育管理中心在组织好辖区内各学校“最美教师”推选活动的同时,要开展好本园区、镇(街)“最美教师”推选活动。要结合自身实际,注重创新做法,突出本园区、镇(街)特色,组织校方讲述本校“最美教师”故事、教师候选人讲述“最美教师”感悟等现场推选方式,推选出本园区、镇(街)“最美教师”,并按分配名额择优推荐参加市“最美教师”推选活动的人选。市人社局、市文广旅体局、市机关事务局、市妇联、市残联等市直单位对下属学校(教育机构)推荐的人选进行审核把关,并按分配名额择优推荐参加市“最美教师”推选活动的人选。各园区、镇(街道)教育管理中心、各市直单位于6月6日前将推荐人选报送市教育局。


  (三)组织评选(6月)。“最美教师”评选分初审、网络投票、现场展示评选三个环节。


  1.初审(6月中上旬)。市教育局、市文明办成立推选活动组委会,组织专家进行初审,通过材料审核、综合评议,经市教育局审核确定20名东莞市“最美教师”候选人。组委会将对评选出的“最美教师”候选人的政治表现、廉洁自律和师德表现等情况进行审查。


  2.公示和网络投票(6月中下旬至7月)。20名“最美教师”候选人产生后,将在市教育局官网和所在单位同步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期间收到有关投诉举报并查实的,取消候选人资格。对公示无异议或收到投诉经查核不影响推选的,在市教育局和市文明办官方网站、官方微信等平台对候选人事迹进行集中宣传推介,由公众进行投票,投票结果作为现场评选的参考。


  3.现场评选(7月至8月)。市推选活动组委会组建评审团,评审团成员由市教育局、市文明办领导和有关业务负责同志、往届东莞市“最美教师”代表、镇街代表、校长代表、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媒体代表以及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代表等组成。评审团对“最美教师”候选人现场展示进行评选。现场展示内容:候选人简介(1分钟)、候选人教育教学经历或故事展示(3分钟)、候选人围绕“我为什么当老师”讲述自己的认识、理解和感悟(3分钟)。现场展示可通过PPT、视频、音频等辅助展示。评审团通过现场打分,确定东莞市“最美教师”候选人的得分,提交东莞市“最美教师”推选领导小组确定2023年东莞市“最美教师”名单。


  (四)宣传推介(8月至9月)。市教育局结合今年教师节相关活动,举办有关宣传展示活动,安排媒体采访拍摄,宣传报道“最美教师”故事。


  九、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各在莞高校,各园区、镇(街)教育管理中心,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此次推选活动,把此项活动作为今年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重要抓手、弘扬高尚师德的有力举措、推进文明校园建设的重要内容,成立推选活动工作小组,制定推选活动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要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的审查,把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基本要求,以师德表现、工作实绩与贡献作为衡量标准,精心甄选,严格推选。推荐人选需在园区、镇(街)门户网站和推荐人所在学校网站(或全校钉钉群、微信群、校园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推荐材料请按《推荐材料注意事项》(附件1)要求及时报送。


  (二)突出引领,强化激励。各在莞高校,各园区、镇(街)教育管理中心,各学校要通过“最美教师”推选活动,突出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广大教师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形成形成“点燃一盏灯,照亮一大片”的效应,促进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升。市教育局对入围的20名“最美教师”候选人认定为东莞市优秀教师。各学校应酌情对各级“最美教师”在岗位竞聘、评优评先、绩效分配等方面予以适当倾斜。


  (三)注重宣传,营造氛围。各在莞高校,各园区、镇(街)教育管理中心,各学校要把宣传报道贯穿活动始终,充分运用好微信微博、社交媒体、视频网站、手机客户端等传播平台,利用学校宣传阵地,讲好“最美教师”的感人故事,展示“最美教师”的风采,形成上下联动、层层呼应的宣传声势,在全社会营造遵师重教的浓厚氛围。


  附件:1.推荐材料注意事项


  2.2023年东莞市“最美教师”推荐人选汇总表


  3.2023年东莞市“最美教师”推荐表


  4.候选人事迹材料报送规范


  附件1


  推荐材料注意事项


  各在莞高校,市委党校,市直有关单位,各园区、镇(街)教育管理中心,各直属学校在确定最终推荐名单后,按照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1.《2023年东莞市“最美教师”推荐人选汇总表》。其中,“主要事迹”栏要求内容真实感人、表述准确贴切、条理清晰分明,300字以内。提交可修改电子版和加盖公章扫描件,以“单位+汇总表”命名。


  2.《2023年东莞市“最美教师”推荐表》。其中,“简要事迹”栏要求内容真实感人、表述准确贴切、条理清晰分明,500字以内。提交可修改电子版和加盖公章扫描件,以“单位+姓名+推荐表”命名。


  3.在填写推荐表简要事迹的基础上,另附3000字以内详细事迹材料,材料要求按照《候选人事迹材料报送规范》撰写。事迹材料以“单位+姓名+简要事迹”命名,提交可修改电子版。


  4.被推荐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日常工作照2张(电子版格式为JPEG图像,一寸免冠彩照不小于1.5M,日常工作照不小于3M),以“单位+姓名+照片”命名。


  以上材料请各单位把关后,以“镇街+学校+姓名”(“市直单位+学校+姓名”、“直属+学校+姓名”)命名文件夹,各在莞高校、市委党校、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推荐的人选于5月22日前报送市教育局人事科邮箱,各园区、镇(街)教育管理中心、各市直部门于6月6日前报送至市教育局人事科邮箱。


  联系人:卢彦华,联系电话:0769-23126007,邮箱:jyjrskzc@dg.gov.cn。


  附件2


  2023年东莞市“最美教师”推荐人选汇总表


  报送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


  姓名


  工作单位及职务


  性别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学历


  参加工作时间


  职称


  任教学科


  联系电话


  工作简历


  曾获主要荣誉、奖励


  主要事迹


  (300字以内)


  此表可修改电子版及加盖公章扫描件,各在莞高校、市委党校、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于5月22日前报送,各园区、镇(街)教育管理中心、各市直部门于6月6日前报送,逾期不予受理。报送至邮箱:jyjrskzc@dg.gov.cn。


  附件3


  2023年东莞市“最美教师”


  推荐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插入彩色正面证件照)


  政治面貌


  民族


  文化程度


  参加工作时间


  职称


  任教学科


  工作单位及职务


  推荐单位或推荐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工作


  简历


  曾获主要荣誉、奖励


  简要事迹


  样例:


  姓名,性别,民族,材年**月生,(政治面貌),**省**市**县(区、市)**学校教师。(简要事迹:如,她扎根教育24年,用爱心帮特殊孩子跨越残缺的障碍,用耐心与匠心教会特殊孩子学习知识、学会做人.她坚持口语手语相结合和医教结合的教学模式,倡导生活化课堂,实施分层教学,开展校本研究,推进融合教育,积极对学生进行个别化训练.她寓教于乐,为学生开设十字绣、水钻贴画、手工、刺绣等校本课程,深受学生喜爱。先后事迹8次在指导学生手工作品、文艺节目中获国家、省级辅导奖。她担任师德讲座主讲人,将崇德修身的课堂建在学校、建在每名教师心间)。曾获****等荣誉.


  (字数500字以内.参照样例,要对推荐人选突出事迹进行概括,提炼最鲜明事迹特征.列举本人已获得校级(含)以上荣誉称号、奖励且不宜超过5项。)


  所在单位


  推荐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园区、镇(街道)教育主管部门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市教育主管部门意见


  盖章


  年月日


  注:此表可修改电子版及加盖公章扫描件,各在莞高校、市委党校、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于5月22日前报送,各园区、镇(街)教育管理中心、各市直部门于6月6日前报送,报送至邮箱:jyjrskzc@dg.gov.cn。


  附件4


  候选人事迹材料报送规范


  一、事迹标题


  (一)内容要求:概括候选人物主要事迹、提炼候选人物主要品格、彰显候选人物主要影响。力求简练、明确、优美,避免空洞、浮夸、虚假。如果事迹材料出现小标题,须根据合理排布的内容提炼简明、优美的小标题。


  拟写主标题、小标题时,建议突出候选人物的身份、事迹、品格的主要特点和感人细节。


  (二)字数要求:主标题字数为10-24字,小标题不超过10字。


  (三)标题格式:×××××××(浓缩概括事迹亮点15字以内,统一用方正小标宋简体21号字)——记××学校最美教师某某


  (四)合格案例:《海岛教师马刚27载守护乡村小学——记某某小学最美教师某某》


  二、事迹正文


  (一)内容要求。建议由以下三部分组成,分别是:


  第一部分:候选人物简介(150字左右)。简要概述候选人物的基本信息和相关荣誉。包括姓名、性别、民族、籍贯、出生年月、现任职务、相关荣誉等。


  第二部分:候选人物事迹(字数自定)。精选候选人物各相关阶段的典型事迹,展开生动讲述、细腻描写,突出表现事迹的感人、崇高之处,彰显候选人物的高尚师德。


  第三部分:候选人物评价(300字左右)。高度概括候选人物的嘉言懿行,精当概括候选人物的先生之风,大力弘扬候选人物的高尚师德。


  (二)行文要求


  1、内容精当:精选最能体现报送类别的典型事迹,集中表现候选人物最具特色、最有感染力、最具影响力的言行细节,注意详略得当,切忌面面俱到。


  2、严谨纪实:候选人物事迹必须真实,事迹材料涉及的时间、数量等重要信息,必须慎重核实。尽量精选时效性强的事迹,对于常年坚持的事迹,时间和数据都应准确计算到推送的当月或者当天。例如:一位60后的老教师35年来对50多名残障孩子的不离不弃,其中须核实“35年”是否为至今的总年份,“50多名”数据是否还有更新。


  (三)字数及排版要求:事迹材料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主标题用方正小标宋简体21号字,一级小标题用黑体三号字、二级小标题用楷体三号字、三级小标题用仿宋加粗三号字,正文用仿宋三号字。段落行距统一设置为28磅。


编辑者:东莞家教东莞家教网)